每晚一个历史常识(明初篇)——做个会讲故事的父亲

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
明朝前期
第四百五十四夜 洪武之治
- 洪武之治是中国明太祖在位期间所出现的治世。明太祖统治期间以洪武作为年号,朱元璋雄才大略、励精图治,发展经济,提倡文教,使得天下大治,所以后世史学家称其为洪武之治。然而朱元璋在位期间多次血洗朝廷,使不少人对「洪武之治」的客观存在提出质疑。
- 改革吏治 朱元璋建立大明朝之后就著手改革吏治,他首先废除某某等处行中书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三者分立又互相牵制,防止了地方权力过重。
- 发展经济 朱元璋吸取蒙元灭亡的教训,实行了一系列休养生息、发展农业和工商业生产的措施,使得明代的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民户达1065万户,人口达6500万人,垦地面积达366.7万顷。
- 文化教育 洪武八年(1375年),朱元璋诏令天下立社学,府、州、县每50家要设社学一所,用于招收8到15岁的民间儿童入学。儿童入学后先学习《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然后学习经、史、历、算等知识,同时必须兼读《御制大诰》、明朝律令,另外还要讲习社会之礼。
- 对外军事 为了彻底解决蒙元贵族的残馀势力,洪武帝从明朝建立开始就不断北伐。洪武二年(1369年),明军追击北元残馀势力,俘虏丞相脱火赤以下一万馀人,北元皇帝逃到漠北几百里外。洪武三年(1370年),明军再次北伐,于沈欲口大破元军主力王保保,俘虏文济王以及国公阎思孝、虎林赤、察罕不花、韩扎儿等十万馀人。洪武二十年(1387年),明军越过长城,轻骑雪夜奔驰,偷袭元军大寨,最后在蒙古捕鱼儿海元军大败,俘虏北元残馀势力八万人。蒙古从此一蹶不振,分裂为鞑靼、瓦刺、兀良哈三大部。
- 评价与争议 朱元璋自元未民变起家,以明初四大案血洗朝廷,虽为集权之需,然而破坏程度为后世之不齿。文官系统和武将系统被清洗,宰相遭罢,破坏不堪,在应对地方藩王所发起的靖难之变的能力都没有的情况下,「洪武之治」的客观性理当存疑。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说:「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
第四百五十六夜 卫所制
- 卫所制为明朝的最主要军事制度,为明太祖所创立,其构想来自于隋唐时代的府兵制。明代在与元朝及元末群雄争战期间,军队的来源,有诸将原有之兵,即所谓从征,有元兵及群雄兵归附的,有获罪而谪发的,而最主要的来源则是籍选,亦即垛集军,是由户籍中抽丁而来。除此之外尚有简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此外,明朝中期以后又有强使民为军的方式,不过都属于少数,卫所制仍然是最主要的军制。
- 卫所的设立及军户制度 元朝户部尚书张昶最早提出卫所。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在全国的各军事要地,设立军卫。一卫有军队五千六百人,其下依序有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各卫所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亦隶属于兵部,有事调发从征,无事则还归卫所。此法的实行,须有一套能保障军队数目的户籍制度配合,来维持卫所制的运行。明代的卫所兵制,实乃吸取中国历史屯田经验,是一种寓兵于农,守屯结合的建军制度。明太祖誇口说:「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军户即户籍种类属军籍之户,初期的来源有二,一是元代原本的军户,二是现役军人之户,这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黄册编造之后更加以确立。军户为世袭,且管理颇严格,除籍十分困难,大致上除非丁尽户绝、家中有人成为高官或是皇帝敕免,是无法除军籍的。尽管如此,日久军户仍日渐减少, 庞尚鹏主张:「清查隐佔,均平粮额,开垦抛荒最为目前急务.」,因此后来有使因犯罪而充军者入军籍之方法,被称作恩军或长生军。
- 军户的负担及军人的生活 军户的主要的义务,便是出一丁男赴卫所当兵,称作正军,其他的子弟称作馀丁或军馀,正军赴卫所,至少要有一名馀丁随行,以助其生活,由于军户负担沉重,故多给有田地,且正军免全部差役,而在营馀丁及原籍下的一丁亦可免差役,以保障其生活并供给正军之生活。如影响所有民间秘密宗教的罗教创始人罗思孚,本是一名戍军,后来找人顶替之后,才离开军伍。军丁的分发地点,多以距离原籍地遥远且分散的方式,以防止逃兵,但长途的跋涉加上水土不服,给役卒带来不少痛苦。正军服役于卫所,必须带妻同行,以安定生活并生儿育女,每一军人有房屋、田地,每月有固定的月粮,但实际情形则常分配不足,行军时则发给口粮,衣装则须自备,武器则由国家以工匠生产。军士在营,分成守备和屯田二部分,比例不定,按时轮流,屯田固定上交粮食,以供给守备军及官吏,其目标在养兵而不耗国家财力,但明宣宗以后,卫所官侵佔军屯田地、私役军士耕种之事,已经常发生,这个目标渐难以达到。
- 一般正军身死,即以户中壮丁补充,但由于军人生活困苦,逃兵甚多,洪武初年即有逃兵,至洪武三年十一月,逃亡者计47986人,因此有「根补」、「勾补」等方法。根补即抓回逃军,勾补则由其户中以丁补,但此举既扰民又扰官,亦有军官藉此使乡里间痛苦不堪。而且逃兵有增无减。正德十四年吏部尚书王琼上疏:「天下都司卫所每岁差去勾军官旗不下一万六七千名,计所勾之军,百无一二到卫。有自洪武、永乐年间差出,到今三十馀年,在外娶妻生子,住成家业,通同军户,窝藏不回。」嘉靖八年,桂萼公布天下兵籍,仅有兵士九十七万。军士的逃亡,除生活上的因素外,与其社会位的低落亦有关,明初因需要武力,故较重视军人,其后承平日久,武力不再重要,军人地位就大为降低,加上以罪犯充军,使的军人的形象更为低下。至16世纪初,一些卫所的逃亡军士已达其总数的80%,许多边地驻军只剩下一半。
- 嘉靖时期,边患严重,急需兵力,朝廷改采募兵制。募兵不同于卫所军,不世袭,来去相对自由。但由于募兵制破坏了早期卫守制「兵帅分离」的构想,内阁必须将兵权下放于将领,明朝无法完全掌控兵权,尤以戚继光的「戚家军」更为有名,集权逐渐转变成为个别军官所拥有的势力。
第四百五十七夜 明太祖北伐
- 明太祖北征或称明太祖北伐是明朝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针对北元的八次军事行动。主要包括:1370年(第一次北伐)、1372年(第二次北伐)、1380年(第三次北伐)、1381年(第四次北伐)、1387年(第五次北伐)、1387年-1388年(第六次北伐)、1390年(第七次北伐)、1396年(第八次北伐)。
-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四月,吴王朱元璋命中书右丞相徐达为征虏大将军、平章常遇春为副将军,率军25万北进中原。北伐中发布告北方官民的文告,文告中提出“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的纲领,以此来感召北方人民起来反元。从此开始长期的对北元的军事讨伐。
第四百五十八夜 金山之战(公元1387年)
- 明太祖第五次北伐,是指朱元璋洪武二十年发动的一场北伐战争,结果是战胜纳哈出,并把辽东纳入明朝势力范围。
- 经过 北元太尉纳哈出佔据松花江以北地区,有部众几十万人,成为明朝在东北的边患。洪武二十年(1387年)正月初二日,朱元璋任命宋国公冯胜为征虏大将军,颍国公傅友德、永昌侯蓝玉为左右副将军,南雄侯赵庸、定远侯王弼为左参将,东川侯胡海、武定侯郭英为右参将,前军都督商焉参赞军事,率领20万明军北上征讨纳哈出。朱元璋指示各军采取如下战略:『驻师通州(今北京通县),遣人观其出没。彼若在庆州(今内蒙古巴林左旗索布力嘎),宜以轻骑掩其不备。既克庆州,则以全师径捣金山(今吉林双辽东北),出纳哈出不意,必可擒矣。』同时又派已投降明廷的原纳哈出部将乃剌吾北上劝降。二月初三日,冯胜按计划到达通州,侦察到纳哈出有兵在庆州屯守,就派蓝玉以轻骑乘天下大雪突袭,杀北元平章果来,俘虏其子不兰奚。三月初一日,冯胜等率明军出松亭关,修建了大宁(今内蒙古宁城)、宽河(今河北宽城)、会州(今河北平泉)和富峪(今河北平泉北)四座城池,主力驻兵大宁。五月二十一日,冯胜留5万人驻守大宁,再按朱元璋指示攻打金山。六月十九日,明军到达辽河之东,俘获北元守军300馀人,马40馀匹,在金山的西面驻扎准备攻打。这时被朱元璋派出劝降的乃刺吾也到达了松花河。纳哈出在明军的软硬兼施下投降。明军俘获纳哈出的军民24万馀人,牲畜辎重无数。六月底,傅友德以新得到的辽地汉人军士驻守大宁,冯胜等胜利班师。辽东从此成为明朝势力范围,后来成为奴儿干都司的一部分。
第四百五十九夜 捕鱼儿海之役(公元1388年)
- 洪武二十年(1387年)九月三十日,朱元璋诏命永昌侯蓝玉为征虏大将军,延安侯唐胜宗、武定侯郭英为左右副将军,都督佥事耿忠、孙恪为左右参将,率军15万人第六次北征北元。
-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三月,明军行军到达庆州(今内蒙古巴林左旗索布力嘎),侦察到天元帝脱古思帖木儿在捕鱼儿海(今中蒙边境之贝尔湖),决定急行军直扑元帝所在。四月十二日,明军到达捕鱼儿海南岸,探知脱古思帖木儿的营地就在捕鱼儿海东北80馀里,于是发动突袭。脱古思帖木儿毫无准备,与其太子天保奴、知院捏怯来、丞相失烈门等数十骑匆忙逃走,蓝玉率明军精骑追击千馀里也没有追上,但脱古思帖木儿逃脱后不久即被其部将也速迭尔(阿里不哥后裔)缢杀。留在营地的北元太尉蛮子仓卒迎战,失败战死,其馀北元贵族投降,其中包括脱古思帖木儿次子地保奴等64人、太子必里秃妃并公主等119人、吴王朵里只、代王达里麻、平章八兰等2994人、军士男女7.7万馀人,俘获马4.7万匹、驼4800馀头、牛羊10.24万馀头、车3000馀辆,以及北元宝玺、图书、金银印章等等,北元行政的根基被动摇。四月,明军胜利班师。
第四百六十夜 空印案(公元1376年)
- 空印案是发生在明代洪武年间,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案件。此案在当时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因此诛杀数百名相关官员。
- 起因 明朝时每年地方都需派人至户部报告财政收支账目,所有账目必须和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方能结算。若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就必须驳回重新造册,且须再盖上原地方机关大印才算完成。因当时交通并不发达,往来路途遥远,如果需要发回重造势必耽误相当多的时间,所以前往户部审核的官员都备有事先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使用。这原本是从元朝既有的习惯性做法(「元时,官府府于文有先署印,而后书者,谓之『空印』,洪武建元以来,相沿未改。《中外历史年表》),也从未被明令禁止过。《剑桥中国明代史》解释,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从运送一直到户部接收时的数字一定不会相符,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员们无法事先预知,只有到了户部将要申报之时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所以派京官员都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才填写实际的数目。明太祖朱元璋获知此事后大为震怒,认为这是官员相互勾结的欺君重罪,因而下令处罚所有相关官员。
- 受牵连的人数争议 明朝之初整个官员阶层的人数并不多,而经手空白盖印文书也只有其中一小部分,如果按照数万人来推算,官员人数应该会严重不足,造成政务运转以及地方管理上的困难,这也不可能会是朱元璋所乐见的。在《中外历史年表》提到,洪武九年「空印狱起,官吏下狱者数百人」应该是比较能采信的说法。
- 结果 因空印案而遭处死的包括「每岁布政司」、「府州县吏诣户部核钱粮」、「军需诸事」,接著朱元璋下令处死主印官员,副职以下杖一百充军远方(《明史·刑法志》)。《明史·刑法志》中记载,空印案中被处罚的官员都是布政司以下的官员。但是其实还有地方上的言臣,也就是各省按察使司的官吏。方孝孺《叶郑传》记载「行省言臣二十馀辈、守令署印者皆欲置之死」,后来朱元璋「竟杀空印者」。由此可知言臣中也有负责主印者。
第四百六十一夜 胡惟庸案(公元1380年)
- 胡惟庸案是指洪武帝诛杀宰相胡惟庸事件,随后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此案牵连甚广。胡惟庸被杀,朱元璋罢左右丞相,废除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另设内阁供皇帝做为顾问。内阁大学士丝毫不如宰相,只有「票拟」权力,先送宦官,再由宦官太监上呈与皇帝。从此中国再无宰相一职。
- 经过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丞相胡惟庸称其旧宅井里涌出醴泉,邀请明太祖朱元璋前来观赏。朱元璋欣然前往,走到西华门时,太监云奇紧拉住缰绳,急不能言,拚命指向胡家。朱元璋感觉事态严重,立即返回,登上宫城时,发现胡惟庸家上空尘土飞扬,墙道都藏有士兵。太祖大怒,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当天处死胡惟庸、陈宁等。同时藉辞穷追其友好,包括开国第一功臣韩国公李善长、荥阳侯郑遇春、豫章侯胡美、江南侯陆聚、宜春侯黄彬、南雄侯赵庸、靖宁侯叶升等大批元勋宿将皆受株连,牵连致死者三万馀人,史称胡惟庸案。胡惟庸案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诛灭直到洪武二十五年。洪武十八年(1385年),有人告发李存义与其子李佑,曾同胡惟庸谋逆。洪武十九年(1386年)明州卫指挥林贤通倭事发,经审讯得知,是受胡惟庸指使。李善长为了大兴土木,向信国公汤和借用卫卒三百名。汤和暗中向朱元璋报告。朱元璋颁敕李善长以「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其妻等七十馀人被杀。陆仲亨的家奴告发陆仲亨与唐胜宗、费聚、赵雄三名侯爵,曾串通胡惟庸「共谋不轨」。宋濂的孙子宋慎亦受牵连被杀,宋濂本人贬死四川茅州。朱元璋特地颁布《昭示奸党录》。
- 评价 晚明学者钱谦益说:「云奇之事,国史野史,一无可考。」《明史》说「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后世怀疑这根本是朱元璋对相权威胁君权恐惧,故引发杀机,甚或滥杀无辜。早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朱元璋就命令以后臣下上奏书,不许「关白」中书省(大臣奏事时,中书省不必知道)。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除丞相制度之举,只是不许「关白」中书省的延续,意思是大权独榄,集自古以来皇权、相权于一身,从此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六月,太祖御奉天殿,敕谕文武群臣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第四百六十二夜 郭桓案(公元1385年)
-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发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户部侍郎郭桓等人,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盗卖官粮。后被揭发,以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对此,明太祖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各省官吏死于狱中达数万人以上。为了追赃,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小富百姓,遭到抄家破产的不记其数。由于牵扯面过广,全国百姓对此案非常不满意,明太祖为了平息民怨将审刑官吴庸等人处死。
- 背景 元朝末年的官僚机构极为腐朽,官吏贪腐成性,以至于明太祖在建国后就十分注意政风。他一方面提倡廉洁,要求各级官吏遵纪守法,廉政爱民。另一方面对于官吏犯法特下重典,以嚇阻官吏。如果有官员触犯,则施以剥皮之刑。郭桓案爆发前,空印案、胡惟庸案先后发生,明太祖为了解决,逐渐采取法外施刑的方式,而且也越来越重,并且设立锦衣卫以加强监控官员。他曾经感叹说:「朕才疏德薄,控御之道竭矣!」。
- 经过 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太祖怀疑担任北平承宣布政使司的李彧与提刑按察使司赵全德偕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下令调查。同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郭桓利用职权,勾结李彧、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贪污,其事项有: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降低朝廷岁收。私吞淅西的秋粮,浙西秋粮本应该上缴四百五十万石,郭桓只上缴两百多万石。徵收赋税时,巧立名目,徵收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郭桓等人总共贪污两千石百多万石粮食。为此,明太祖决心趁机扫荡全国贪污官员。明太祖令审刑司吴庸拷讯,此案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总计一共损失精粮两千四百万担,「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为了追赃粮,演变成全国骚动,民间富人莫不因此破产,史称「郭桓案」。最后,明太祖为了平息民怨,将审刑司吴庸杀了,并称折算赃粮实有两千石百多万石,「恐民不信,但略写七百万耳」。
- 结论 《明史·刑法二》记载郭桓案的起因时,曰:郭桓者,户部侍郎也。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与桓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明太祖在《大诰》感叹说:「古往今来,贪赃枉法大有人在,但是搞得这么过分的,实在是不多!」郭桓案与之前的空印案坐死数万人,这是明太祖过度重典肃贪的表现,让明朝官员警戒恐惧,时人谓:「郡县之官虽居穷山绝塞之地,去京师万馀里外,皆悚心震胆,如神明临其庭,不敢少肆。」郭桓案因打击面过宽,使不少官员蒙受不白之冤,从而使目标大打折扣。
第四百六十三夜 蓝玉案(公元1393年)
- 蓝玉案,是指洪武帝诛杀大将蓝玉的事件,随后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此为四大明初四大案之一。
- 概述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瓛指控蓝玉谋反,并在蓝玉府库内搜出近万把倭制武士刀之说,朱元璋立刻以「谋反罪」处死蓝玉,抄其家产,诛其三族,此案连累一万五千人被杀,包括一公爵、十三侯爵、二伯爵,史称「蓝玉案」。未久颍国公傅友德、定远侯王弼、宋国公冯胜等也在一两年内相继被杀。《国榷》洪武二十六年三月庚申条写:「会宁侯张温、都督萧用等以党诛。」至此,明初开国功臣几被杀尽,仅存汤和、耿炳文等人。朱元璋最后说:「自今胡党蓝党概赦不问。」。

第四百六十四夜 建文改制(公元1398年6月30日-1402年7月13日)
- 建文改制是明惠帝朱允炆、方孝孺等人推行的改革,主要改善明太祖重武重军事的政策,提升文人政治、削除藩王势力。明惠帝受孝孺的影响,悉去明太祖苛酷专滥之政,减轻江浙重赋,开广言路,虚心纳谏;并且在黄子澄与齐泰协助之下实施削藩政策。明惠帝的建文改制大多是托古改制,具有理想性质。他在继位诏书中宣布要推行「维新之政」,使明朝达到「雍熙之盛」。建文继位后随即召回在汉中的方孝孺,任翰林院侍讲;洪武三十一年六月任齐泰为兵部尚书、黄子澄为太常寺卿,参预国事。明惠帝在位四年,推出不少有利国计民生的政策,只是削藩政策的失败让建文朝最后灭亡。
- 文官制度改革 洪武时期,武官地位最尊,事务官其次,文官又次之,主要受元朝重武轻文的影响。《大明律•卷二•吏律》即提到「文官不许封公侯」,这使得当时文官最高爵位只能到伯爵」,即汪广洋和刘基两人,而李善长是因为事务官(武勋)的缘故而得以册封公爵。朱元璋废行中书省与丞相后提高六部的地位,然而六部尚书(部长)的品秩仅为正二品,五军都督府是正一品衙门,最高的文官也比最高的武官低一品。明惠帝继位后,建文元年二月即接受方孝孺等人的建议,按照周礼更定官制。对官制改革主要在三个方向:更改部分官署设置与名称,提高文官地位,扩大翰林文职的编制以加强文官在政府中诏询谏诤的功能。具体内容为:升六部尚书为正一品,设左右侍中,位于侍郎之上。改都察院为御史府,都御史为御史大夫。罢十二道为左右两院,左曰拾遗,右曰补阙。改通政司为寺,大理寺为司。詹事府增置资德院。翰林院复设承旨,改侍读、侍讲学士为文学博士。设文翰、文史馆,分别下辖侍读、侍讲和修撰、编修、检讨。去掉殿、阁大学士的「大」字,各设学士一人。改谨身殿为正心殿,增设正心殿学士一人。仿周礼更定其他内外大小衙门品级。此外,撰礼制颁行天下。虽然实际上这些属于不急之务,但方孝孺志在复古,惠帝支持之。之后,又将地方的左右布政使裁一人,只设布政使,由从二品升为正二品。建文四年二月再次更定尚书以下勋阶。这些改制后来都成了燕王朱棣造反的藉口,朱棣即位后全部改回洪武年间的制度。虽然武官的品秩仍比文官高,但由于从明仁宗起战争减少,且内阁的设立导致文官势力变强,最终仍形成了明朝以文制武的现象。
- 宽政减刑 明惠帝自幼熟读儒家经书,所近之人如方孝孺、黄子澄等人多怀理想主义,性情因此与其父朱标皆以宽大著称。为皇太孙时,曾向太祖请求修改《大明律》,参考《礼经》及历朝刑法,修改《大明律》中七十三条过份严苛的条文,深得人心。即位后推行宽政,其年号建文有别于其祖父的洪武,他不想仿效祖父以严刑峻法治国。《明史•刑法二》记载「元年刑部报囚,减太祖时十三矣」,囚犯人数减至洪武时期的三成左右。
- 除刑法宽松外,惠帝还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民生的政策,如:洪武三十一年八月,规定凡全家人都在兴州、营州、开平(均为北方卫所)当兵的,放一人为民;全国所有卫所,凡独子当兵者,放为民。数次免除地方租税、欠赋。令地方照顾老弱病残和鳏寡孤独者,重农桑,兴学校等。建文二年正月减免江浙一带极重的田赋,但成祖即位后废除此令,赋税再次变重。
- 削藩政策 明太祖为巩固皇室,大封宗室为藩王,各拥私人护卫军队。明惠帝即位后即推行将兵权收回朝廷的政策,下令各王国的地方文武官员听朝廷节制,以避免尾大不掉。明惠帝的削藩政策主要由齐泰、黄子澄推行,先后废黜周王、齐王、湘王、代王及岷王;然而由于过晚处理最强大的燕王朱棣,引发燕王先发制人,于建文元年(1399年)七月在封地北平以「靖难」为名,举兵叛变,史称靖难之变。战争结果,惠帝战败失踪,朱棣即位为帝。
- 其他 建文二年八月,依方孝孺建议,改宫门名称。午门改为端门,端门改为应门,承天门改为皋门,前门改为路门(一说辂门)。成祖即位后改回原名。
- 结果 建文改制一方面对武官的利益多有触动,故在改革时多少受到了勋臣们的阻碍;另一方面其成果因为靖难之变而大打折扣。由于明惠帝与方孝孺专心于托古改制的不急之务,在削藩方面没有马上针对燕王朱棣,促使朱棣发现危机,并且以「更改祖制」为由发起靖难之变;战争开始后惠帝又一再在军事上犯错,使得政府军节节败退,最终战败。朱棣攻入南京之后称帝,即明成祖。明成祖为了證明自己的皇位合法性,以抹除篡位的污点,将建文年间改变的制度几乎全部恢复为洪武旧制;并且革除建文年号,将建文四年的记事改沿用洪武年号记录。此外还将钱粮、兵马以外所有榜文奏书尽数烧毁,并修改太祖实录(以及自己的出生记录),粉饰靖难之变叛变夺位之实。

第四百六十五夜 靖难之役(公元1399年8月6日—1402年7月13日)
- 靖难之役,又称靖难之变,是建文元年(1399年)到建文四年(1402年)明朝统治阶级内部争夺帝位的战争。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时把儿孙分封到各地做藩王,藩王势力日益膨胀。因太子朱标早逝,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皇太孙朱允炆继位,是为建文帝。建文帝与亲信大臣齐泰、黄子澄等采取一系列削藩措施。与此同时,也在北平周围及城内部署兵力,又以防边为名,把明太祖第四子燕王朱棣的护卫精兵调出塞外戍守,准备削除燕王。
- 朱棣于建文元年(1399年)起兵反抗,随后挥师南下,史称“靖难之役”。建文帝起用老将耿炳文统兵北伐,又派李景隆继续讨伐,而建文帝也缺乏谋略,致使主力不断被歼。朱棣适时出击,灵活运用策略,经几次大战消灭南军主力,最后乘胜进军,于建文四年(1402年)攻下帝都应天(今江苏南京)。
- 战争历时四年(1399—1402年)。战乱中建文帝下落不明,或说于宫中自焚死,或说由地道逃去,隐藏于云、贵一带为僧。同年,朱棣即位,是为明成祖。
第四百六十六夜 永乐盛世
- 永乐盛世是明成祖朱棣统治时期所出现的盛世,为明初三大盛世之一。明成祖雄才大略,即位后励精图治,发展经济,提倡文教,采取了许多措施大力发展经济,使得天下大治,国家富强,疆域辽阔。明成祖年号为“永乐”,后世的史学家称这一时期为永乐盛世。
- 以至称赞该时期“远迈汉唐”,政治上明成祖完善了文官制度。明太祖由于废除了丞相制度,皇帝直接领导六部,事无巨细。明成祖时,在朝廷中逐渐形成了后来内阁制度的雏形,皇帝国事繁忙时,内阁作便依照皇帝的指示来替皇帝处理国政。这种制度影响了明清两朝,乃至西方。明成祖还在1421年,正式将明朝的首都迁到了北京。在地方设置管辖架构,比如东北、西北、西南设立行省或管理司。设哈密卫、贵州建制等。经济上大力发展农业,兴修水利,疏通大运河,减轻税负。军事上明成祖多次亲征漠北,南征安南,还组建了禁卫京师的三大营,为明军对外征战的主力。明成祖对外不但宣扬国威,还大力开拓海外交流,派郑和下西洋,经营南海,还派陈诚出使西域,开创了万国来朝的局面。
- 此外,明成祖命人编纂了《永乐大典》。这是一本百科全书式的典籍。它包容了先秦以来所有经典的书,可以说就是本百科全书。这样的典籍客观上也备份了那些古籍,使得很多书不至于失传。同时还完善了科举制度。明成祖开创的永乐盛世和后来的明仁宗、明宣宗开创的仁宣之治合称永宣盛世,为中国历史五大盛世之一。
第四百六十七夜 郑和下西洋(公元1405年—1433年)
- 郑和下西洋是明代永乐、宣德年间的一场海上远航活动,首次航行始于永乐三年(1405年),末次航行结束于宣德八年(1433年),共计七次。由于使团正使由郑和担任,且船队航行至婆罗洲以西洋面(即明代所谓“西洋”),故名。在七次航行中,三宝太监郑和率领船队从南京出发,在江苏太仓的刘家港集结,至福建福州长乐太平港驻泊伺风开洋,远航西太平洋和印度洋拜访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爪哇、苏门答腊、苏禄、彭亨、真腊、古里、暹罗、榜葛剌、阿丹、天方、左法尔、忽鲁谟斯、木骨都束等地,目前已知最远到达东非、红海。
- 郑和下西洋是中国古代规模最大、船只和海员最多、时间最久的海上航行,也是15世纪末欧洲的地理大发现的航行以前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系列海上探险。然而,关于郑和船队的航海目的、航行范围等史实以及对七次航行的评价,仍存在争议。
- 据《殊域周咨录》记载,郑和下西洋的档案《郑和出使水程》原存兵部。明宪宗成化年间,皇上下诏命兵部查三保旧档案,兵部尚书项忠派官员查了三天都查不到,已被车驾郎中刘大夏事先藏起来。项忠追问官员,库中档案,怎么能够失去?当时在场的刘大夏说「三保下西洋,费钱几十万,军民死者万计,就算取得珍宝有什么益处?旧档案虽在,也当销毁,怎么还来追问?」。《郑和出使水程》应当包括大量原始资料,如皇帝敕书、郑和船队的编制、名单、航海日志,帐目等。大批郑和档案究竟有没有被刘大夏销毁,至今仍然是个谜。大批郑和档案失踪,给郑和研究带来很大的困难和限制。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郑一钧认为,「迟至万历末年兵部仍存有郑和下西洋的档案」,他认为刘大夏烧毁或藏匿郑和档案之说不足信,郑和档案可能在明末清初李自成攻打北京或清兵攻佔北京城时亡失于战火。
第四百六十八夜 明征安南战争(公元1406年—1407年)
- 安南古称交趾,自汉唐以来,一直是中国的领土,五代以后,方独立成国。元末战乱,安南趁机从中国版图脱幅,一度发兵攻入思明路永平寨,超越元代定界铜柱二百余里,霸占丘温、庆远等五县。洪武年间,明太祖朱元璋曾颁诏晓谕安南国王陈日昆,命令归还,但陈朝此时已由国相黎季犛掌权,他胁迫国王陈日昆,称兵拒命。朱元璋以战争方息,重在安抚,不愿再起干戈,于是置之不理,安南从此处于半独立状态。
- 明征安南战争又称明越战争、明入越战争,越南称为明与大虞战争,指的是明成祖派军征服越南胡朝(大虞国)的战争。明建文元年(1399年),安南国相黎季犛杀其主自称太上皇,立子苍为帝,并改名胡一元。明廷误信安南王陈氏嗣绝,封季犛为王。不久,故安南王之孙陈天平来奔,季犛佯请陈天平归国为主。永乐四年(1406年)正月,明成祖遣都督黄中以兵5000送陈天平归,三月遭季犛伏兵袭击,黄中败还。七月,成祖命朱能为征夷将军,张辅,沐晟为副将军,率兵号称80万征讨安南。十一月,朱能病卒,张辅代之,自广西凭祥进军。沐晟亦由蒙自斩关夺隘,与张辅会师白鹤。明军分进合击,所至皆克。十二月,张辅、沐晟合兵越壕、架梯攻多邦城,安南兵驱象迎战。明军画狮蒙马并以火器射击,迫战象回冲乱阵,破多邦城,继又连克其东、西都。永乐五年(1407年)正月,明军追安南兵至黄江,攻破其江中兵寨,后又连战木丸江、富良江获胜,俘黎季犛父子。永乐五年(1407年)六月,明朝令改安南为交阯,设交阯布政使司。这场战争最后以明朝胜利、胡朝灭亡告终,越南被并入明朝领土,标志着安南属明时期的开始。后安南独立,明英宗正统二年(1431年农历正月五日),明封黎利为安南国王,从此朝贡不绝。
第四百六十九夜 贵州建制
- 贵州建制,为明朝洪武、永乐年间在贵州等地区建立行省一级的行政区划——贵州承宣布政使司。
- 背景 对贵州地区的最早开发可以追述到秦始皇的开边,并设立桂林郡、象郡等;汉朝时期的越巂、牂牁等亦归属臣服。但因为其远离政治核心,所以历朝历代皇帝仅仅以战争臣服或者同璧币等方式保持对其形式上的控制。贵州古称罗施鬼国,自蜀汉彝族中有火济者,从诸葛亮南征孟获有功,封罗甸国王,历唐朝、宋朝皆以归顺,不失爵位领土。
- 明朝洪武十五年,朱元璋设置贵州都指挥使司,命平凉侯费聚、汝南侯梅思祖署理司事。朱元璋遣傅友德等平定云南,朱元璋遣使谕李友德称:「先前已置贵州都指挥使司,然而霭翠等人不尽服,虽有云南,也不能守。」当时霭翠是元朝贵州宣慰使,已而见云南被平定后,乃与同知宋钦皆降归降明朝。于是朱元璋仍授霭翠为宣慰使,宋钦宣慰同知,各领所部居水西,为贵州宣慰使,隶属四川。其思州宣慰使田仁智、思南宣慰使田茂安,暨镇远等府,隶湖广。普安、镇宁等州,隶云南。洪武十八年夏天四月,思州诸洞蛮族民乱,太祖命信国公汤和、江夏侯周德兴跟从楚王朱桢讨平叛乱。洪武三十年三月,古州洞蛮林宽又作乱,并射杀千户吴得。朱元璋命左都督杨文为征蛮将军,都督同知韩观担任副官,统领京卫、江、湖兵往征。不久林宽为指挥朱俊所缚送京师。同年十月,都督顾成平定洪州、泊里、福禄、永从等叛乱。明成祖继位后,永乐九年,设立普安安抚司,以土目慈长为安抚,赐银印,置流官,隶四川布政司。
- 设置 当时都指挥使司都督马烨镇守,政尚威严,经常殴打激怒对方并平定。贵州宣慰使霭翠死后,妻奢香代立,宋钦死,妻刘氏代立。马烨经常辱骂鞭打奢香,致使当地反叛纷争。刘氏奔走京师并上奏高皇后,此后要求设立驿使通路。朱棣逮捕马烨并斩杀,此后当地少数民族纷纷感谢,并除赤水、乌撤道,立龙场等驿站,可连到四川。永乐初年,思州宣慰使田仁智子田琛,思南宣慰使田茂安子田宗鼎,各自嗣立,以争沙坑原因,每日争斗。朱棣派遣行人蒋廷瓒赶往勘察,蒋廷瓒称思南是过去思州的土地,应当归还,并称田宗鼎罪过。后朱棣命连两人停止争斗,但两人仍然屡禁不止。至此,朱棣密令镇远侯顾成率校士数人,潜入二境逮捕田琛、田宗鼎。此后两人被逮捕入京,并斩杀。永乐十一年二月,朱棣下决心直接管辖贵州,命户部尚书夏原吉等称,改思州宣慰司为思州府,思南宣慰司为思南府,并设置贵州布政司,立三司等官,治贵州宣慰司本司及思州府、思南府、镇远府、石阡府、铜仁府、黎平府,普安州、永宁州、镇宁州、安顺州,金筑安抚司及普定、新添、平越、龙里、都匀、毕节、安庄、清平、平坝、安南、赤水、永宁、兴隆、鸟撒、威清十五卫,普市乾户所,皆属;改蒋廷瓒为左布政使。永乐十四年,设立贵州提刑按察司。户部、刑部各增贵州一司,其乡贡附于云南。至此贵州由直接领导。
第四百七十夜 明成祖北伐
- 明太宗远征漠北之战指的是永乐年间,明成祖朱棣分别于永乐七年1409年、十二年1414年、二十年1422年、二十一年1423年、二十二年1424年五次亲征对盘据在漠北的北元残馀势力鞑靼、瓦剌和兀良哈三个部落的战争。致使蒙古势力进一削弱,维护了明朝边境的安宁,同时也使明朝精疲力竭,成祖亦在第五次亲征得胜回朝途中病死。
- 背景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派徐达率军攻入元大都(今北京),元惠宗逃往漠北继续元帝国的统治,历称「北元」。明洪武末期,北元贵族内部分裂,逐步分裂成鞑靼、瓦剌和兀良哈三部,三个部落经常互相残杀,时常滋扰明国边境。朱元璋对对北元势力采用软硬兼施的政策,成祖朱棣夺位后,起初亦继承明太祖对待北元的政策。明永乐七年(1409年),成祖派使者郭骥出使鞑靼,结果被杀,成祖决心征讨。
- 第一次亲征 明永乐七年(1409年),成祖派淇国公丘福率十万大军征讨鞑靼,由于轻敌,孤军深入,中了敌人的埋伏,全军覆没。为消除边患,成祖决心亲征。明永乐八年(1410年)二月,成祖调集50万大军。五月八日,明军行至胪朐河(今克鲁伦河,成祖将之更名为「饮马河」)流域,询得鞑靼可汗本雅失里率军向西逃往瓦剌部,丞相阿鲁台则向东逃。成祖亲率将士向西追击本雅失里,五月十三日,明军在斡难河(位于今蒙俄边境)大败本雅失里。成祖打败本雅失里后,挥师向东攻击阿鲁台,双方在今蒙俄边境之斡难河东北方向交战,明军杀敌无数,阿鲁台坠马逃遁。此时天气炎热,缺水,且粮草不济,成祖下令班师。鞑靼部经过明军的这次打击,臣服了明帝国,当年向明成祖进贡马匹。成祖亦给予优厚的赏赐,其部臣阿鲁台接受了成祖给他「和宁王」的封号。
- 第二次亲征 明军在1410年出征鞑靼后,瓦剌部趁机迅速发展壮大,1413年,瓦剌军进驻胪朐河(今克鲁伦河),窥视中原。明成祖决心再次亲征,调集兵力,筹集粮饷。永乐十二年(1414年)二月,明军从北京出发,六月初三,明军在三峡口(今蒙古乌兰巴托东南)击败了瓦剌部的一股游兵,杀敌数十骑;初七日,明军行至勿兰忽失温(今蒙古乌兰巴托东南),瓦剌军3万之众,依托山势,分三路阻抗,成祖派骑兵冲击,引诱敌兵离开山势,遂命柳升发炮轰击,自己亦亲率铁骑杀入敌阵,瓦剌军败退,成祖乘势追击,兵分几路夹击瓦剌军的所扑,杀敌数千,瓦剌军纷纷败逃。此役,瓦剌受到重创,此后多年不敢犯边,同时,明军也伤亡惨重。
- 第三次亲征 瓦剌被明军打败,鞑靼趁此机会经过几年的发展,势力日益强盛起来,从而改变对明朝的依附政策,并侮辱或拘留明朝派去的使节,还时常对明朝边境进行骚扰的劫掠。永乐十九年(1421年)冬初,鞑靼围攻明北方重镇兴和,杀死了明军指挥官王祥,对此,成祖决定第三次亲征漠北。永乐二十年(1422年)三月,成祖率军从北京出发,出击鞑靼。其主力部队至宣府(今河北宣化)东南的鸡鸣山时,鞑靼首领阿鲁台得知明军来袭,乘夜逃离兴和,避而不战。七月,明军到达煞胡原,俘获鞑靼的部属,得知阿鲁台已逃走,成祖下令停止追击。明军在回师途中,击败兀良哈部,九月,回师北京。成祖第三次出击漠北,虽对鞑靼部有一定的打击,但成效不大,并没彻底解决盘据漠北的蒙古三个部落对明国边境的滋扰。
- 第四次亲征 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鞑靼首领阿鲁台再次率部滋扰明朝边境,成祖闻悉后决定再次亲征。明军八月初出征,九月上旬,明军到达沙城(今河北张北以北)时,阿鲁台的部下阿失贴木儿率部投降明军,并得知阿鲁台被瓦剌打败,其部已溃散,明军暂时驻扎不前;十月,明军继续北上,在黄河以北击败鞑靼西部的军队,鞑靼王子也先土干率部众来降明,成祖随即封也先土干为忠勇王,十一月,明军班师回京。
- 第五次亲征 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正月至七月,明军对蒙古鞑靼部的作战。是年正月,鞑靼部首领阿鲁台率军进犯明山西大同、开平(今内蒙古正兰旗东北)等地。成祖遂调集山西、山东、河南、陕西、辽东5都司之兵于京师(今北京)和宣府(今河北宣化)待命。四月三日,以安远侯柳升、遂安伯陈英为中军;武安侯郑亨、保定侯盂瑛为左哨,阳武侯薛禄、新宁伯谭忠为右哨;英国公张辅、成国公朱勇为左掖,成山侯王通、兴安伯徐亨为右掖;宁阳侯陈懋、忠勇王金忠又名也先土干为前锋,出兵北征。二十五日,进至隰宁(今河北沽源南),获悉阿鲁台逃往答兰纳木儿河(今蒙古境内之哈剌哈河下游),成祖令全军急速追击。六月十七日,进至答兰纳木儿河,周围300馀里不见阿鲁台部踪影,遂下令班师。七月十八日,成祖在回京途中病死于榆木川(今内蒙古多伦西北)。至此蒙古势力暂时削弱,明朝也已精疲力竭,无力再作大规模远征。
第四百七十一夜 迁都北京
- 明成祖朱棣将明朝的首都从南京迁往北京,是具有中国历史重大意义的事件,其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造成的影响一直延续到现代。
- 迁都前的南京 自唐朝以后,江南经济迅速发展并超过北方,成为全国的经济重心所在。位于长江三角洲西端的南京和其上下游的采石、瓜洲一起构成的江防体系是保證江南安全的直接屏障。同时,南京自身的地理条件也十分优越。因此,几乎所有佔据江南的地方性政权都以南京作为首都。明太祖朱元璋也以金陵作为基地统一全国建立明朝。明初的南京城自外而内,有外城、内城、皇城、宫城四层。内城周长九十六里,外城周长一百八十里,是全国最大的城市。与历代故都近似方形的布局不同,明南京城形状颇不规则。
- 迁都前的北京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北端,三面环山,俯瞰中原,号为形胜。唐朝安史之乱之后,北京(范阳)在全国的地位日渐显著。北京是辽的南京,金元两代的故都。洪武元年(1368年),徐达攻克元大都,大都改称北平。徐达将城中部分居民迁往开封,平毁了元朝宫殿,其在旧址堆土筑成景山;为了便于防守,将北面城垣南移。由于运河淤塞,南方的物资主要改由海运和陆运转运。这样,原本繁华的元朝京师大都城变成了一座相对冷清的北方边城。洪武三年,太祖四子朱棣受封燕王。洪武十三年,燕王之国,在北平设立王府,俗谓燕京。徐达死后,华北边防部队多由燕王节制,北平也就成为明朝北部边防的中心。
- 明太祖的迁都打算 由于历代统一王朝的都城都在中原,明朝统一全国之初,明太祖便打算择机将京师迁往北方。洪武元年,下诏以汴梁为北京,以金陵为南京,效仿周唐的两京故事。洪武二年,朱元璋又在故乡凤阳营建中都,同时下令从江南移民中都。但是开封和凤阳都是久经战乱,破败不堪,难以承担京师的重任,朱元璋于是放弃了迁都这两处的打算。洪武十一年,罢北京,改南京为京师。南京皇宫是填湖所建。建成之后,由于地表下沉,逐渐形成南高北低的态势,在风水上是不祥的徵兆。洪武二十四年,明太祖派遣太子朱标考察关中地区,为迁都西安作准备。然而第二年朱标病逝,沉重打击了明太祖,令其不愿再劳师动众地更换京师。
- 迁都北京 靖难之役后的永乐元年(1403年),礼部尚书李至刚等奏称,燕京北平是皇帝「龙兴之地」,应当效仿明太祖对凤阳的做法,立为陪都。明成祖于是大力擢升燕京北平府的地位,以北平为北京,改北平府为顺天府,称为「行在」。同时开始迁发人民以充实北京;被强令迁入北京的有各地流民、江南富户和山西商人等百姓等。永乐四年,下诏兴建北京皇宫和城垣。永乐七年,明成祖以北京为基地进行北征,同时开始在北京附近的昌平修建长陵。将自己的陵墓修在北京而不是南京,證明明成祖已经下定决心要迁都。永乐八年,亲征回师后,明成祖下令开会通河,打通南北漕运。永乐十三年完工,从此北京所需物资可以通过相对经济地运输。永乐十四年,明成祖召集群臣,正式商议迁都北京的事宜。对于提出反对意见的臣工,明成祖一一革职或严惩,从此无人再敢反对迁都。次年,北京紫禁城正式动工。永乐十八年,北京皇宫和北京城建成。北京皇宫以南京皇宫为蓝本,而规模更胜一筹。新修的北京城周长四十五里,呈规则的方形,符合《周礼·考工记》中理想的都城的形制。明成祖下诏正式迁都,改金陵应天府为南京,改北京为京师,但在南京仍虚设了没有太多实权的六部等机构,称南京某部。
- 还都南京之议 刚刚迁都几个月的永乐十九年初夏,紫禁城的奉天、华盖、谨身三大殿遭雷击,尽皆焚毁。朝野议论纷纷。礼部主事萧仪认为,迁都后诸事不便,且弃绝皇脉与孝陵,有违天意。成祖大怒,立即处死了萧仪。明成祖死后,明仁宗即位。明仁宗长期作为太子在南京监国,即位后,面对残破的北京皇宫,立刻有还都南京的打算,下令修葺南京宫殿。随即,北京六部原印信收回,新印信重又加印「行在」,等于废除了北京作为京师的地位。但仁宗享国日短,未满一年即已驾崩,此时还都的实际行动尚未展开。尽管仁宗的遗诏中强烈表明了他希望还都的意愿,继位的明宣宗还是暂缓了还都的计划。明宣宗的儿子明英宗继位后,正式确定北京为明朝京师,不再称行在,从此终明一代再未改变。
- 政治和军事 大都陷落、元朝灭亡约半个世纪后,全国的政治中心再度回到北方。自石敬瑭向契丹割让燕云十六州后,北京附近已有约500年不在汉族朝廷政权控制之下(若从安史之乱、河北藩镇兴起算起则更长);而靖康之变后,整个华北地区也已经有近250年由异族统治。成祖迁都后,北京及其周边成为明朝的核心统治地域,汉族政权对华北的控制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 赞赏成祖迁都的意见认为,由于首都距离长城很近,可以有效地管理和调动军队抵禦侵略。成祖本人就曾以北京为基地五次北伐元朝的残馀势力,北京在军事指挥上的优点是处于后方的南京无法比拟的。同时,天子戍边的气势以及皇宫和先帝陵寝俱在前线的事实,使朝廷上下在面对危机时更有抵抗的决心;例如土木堡之变、京军覆灭之后,明朝坚决地组织了北京保卫战,而不是像西晋、北宋一样放弃北方。而反对者则认为,一方面迁都北京给明朝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北京地位陡然提升,令整个北方防线在向内收缩的同时也向北京集中,反而破坏了明太祖时北方边防的均衡配置。明宣宗放弃开平等三卫后,长城以外明军再无据点,令北京暴露了两翼,也失去了战略纵深,使京师长期处于外敌的直接威胁下,同时也是明中期蒙古在大漠、明后期女真在辽东坐大的重要肇因。
- 经济 明朝初期,华北相对于江南的贫困相当明显。北京的营建使北方的生产和人口迅速恢复。但是,作为一个巨大的消费城市,京师对物资的大量需求无法就近解决,必须依赖于大运河从江南转输。因此在明清两朝,漕运均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地位。漕运的繁盛带动了运河沿线市镇的发展,如扬州、临清和沧州等,进一步促进了北方经济的恢复。而反对者一般认为,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的过分远离为明朝和继之的清朝经济增添了巨大的、不必要的负担。另一方面,由于大运河关乎京师命脉,漕运从纯粹的经济行为上升为带有明显政治意义的行为。在运河沿线发生水患时,公家却只会优先保护漕运的利益,而往往忽视周边百姓的安全。
第四百七十二夜 朱高炽监国
- 朱高炽监国是指明朝永乐年间,皇太子朱高炽在明成祖北征或北行时期,留守南直隶应天府(今南京)并代行皇权、进行监国的历史事件,一共有六次。
- 明成祖因北征和筹划迁都,常留北京,命太子朱高炽在南京监国。当时机构仍设于南京,随明成祖到北京的六部等官属称“行在”。朱高炽天生尊儒好学,为人谦虚有礼,性情儒雅,在文臣中深得人心,而从他立为世子开始,一直小心谨慎,从未有过任何过错,和他不法行为不断地两个弟弟朱高煦、朱高燧形成对比鲜明。朱高炽在监国时期面临其弟朱高煦、朱高燧的谗言以及夺嫡威胁,虽然小心谨慎,但他为政宽厚,特别是在明成祖北伐期间,他留守监国,每次都赦免许多无辜得罪的犯人,并减轻罪罚,这无疑是和明成祖唱反调,身为帝王自然忌惮身后即位君王更改自己的国策,朱高炽无疑是犯了大忌。但是在诸位大臣的力助下多次化险为夷。
- 朱高炽在监国时期为登基后积累了大量的治国经验,而协助辅佐其监国的大臣多成为洪熙、宣德年间的重臣,为仁宣之治奠定了基础。同时,朱高煦、朱高燧因屡次篡权进谗不得,最终亦导致了此后的朱高煦叛乱等重大历史事件。
第四百七十三夜 明平汉王高煦之乱(公元1426年)
- 朱高煦叛乱或称高煦之叛、高煦之乱,是明朝宣德元年(1426年)汉王朱高煦谋反的事件。明宣宗朱瞻基御驾亲征迅速平息了此次叛乱。靖难之役时,燕王朱棣带兵时,朱高煦经常随军左右,尤其是在某些关键战役中立有大功,为朱棣所倚重,高煦自恃有功,周围也有一帮人为其出谋划策,几次阴谋离间燕王与世子关系。
- 朱棣即位后,太子定朱高炽。其后,朱高煦屡不就国,多次改封,最后封于山东乐安州。朱棣去世后太子朱高炽即位,改元洪熙,是为仁宗。仁宗在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十一月一日立长子朱瞻基为皇太子。仁宗当了10个月皇帝,于洪熙元年5月病崩,太子朱瞻基即位,即明宣宗,改明年年号为宣德。朱高煦在乐安州,闻朱棣崩,蠢蠢欲动,10个月后,明仁宗又崩,太子朱瞻基从南京奔丧,即阴谋从路上伏击,因仓促而未能得逞。明宣宗对朱高煦仁至义尽,但其仍没收敛,于宣德元年8月起兵反叛,打“靖难”之名。
- 明宣宗召群臣应对,有提议派阳武侯薛禄前往征讨,而大臣杨荣则主张亲征,夏元吉也表示赞同,明宣宗定夺,率三大营五军将士亲征朱高煦。明宣宗一面派人到乐安城宣诏,晓以利害,令其投降;一面大军直抵乐安城下,重重围困。朱高煦被迫出城向宣宗请罪。朱高煦之乱遂平。明宣宗对待皇叔很好,没有杀他,但是在朱瞻基来看他的时候竟然使用扫堂腿把朱瞻基绊倒,朱瞻基便命人把大缸扣在朱高煦头上,他举着缸到处跑,朱瞻基忍无可忍,最后用火烧死了朱高煦。
第四百七十四夜 宣宗废后(公元1428年)
- 宣宗废后,为明宣宗朱瞻基废去元配皇后胡善祥之事,此为明朝第一次废后事件。宣宗经过与大臣多次密议后,确定废黜方略,并于宣德三年,宣宗改立孙贵妃为皇后。
- 背景 胡善祥为济宁人,永乐十五年选入皇太孙妃,此后为皇太子妃。宣宗即位后立为皇后。当时孙贵妃有宠,而胡皇后无子,又经常生病。孙贵妃出身邹平,和明成祖皇后徐氏的母亲彭城伯夫人是同乡,因此关系孙氏十岁时被召入宫中,由徐皇后养育。之后在替宣宗议婚时,将胡善祥选为皇太子妃、孙氏为嫔。明宣宗即位后,封孙氏为贵妃。孙贵妃无子,但偷取宫人之子为己子,即后来的明英宗(明史记载),因此孙贵妃眷宠益重。宣宗欲废胡善祥而立孙贵妃为皇后。
- 商议 为了废后一事,宣宗召见大臣张辅、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商议,称:「我年过三十未有儿子,现在孙贵妃有子,母从子贵,古亦有之。但皇后宜何如处置?」于是列举胡皇后多次过失。杨荣称:「废掉皇后即可。」宣宗问:「废后之事在以往有惯例么?」蹇义称:「宋仁宗降皇后郭氏为仙妃。」宣宗转而问张辅、夏原吉、杨士奇为何不说话。杨士奇表示对:「臣对于皇后,犹如孩子侍奉父母。现在皇后是母,群臣是子,为子的岂敢讨论废母!」宣宗遂问张辅、夏原吉,两人仍然规避称此为大事,容其详议。宣宗说:「此事不能给外面所谈论么?」蹇义称:「这是自古就有的事情,还有什么可讨论的!」杨士奇遂争论道:「宋仁宗废郭后,孔道辅、范仲淹率台谏等十数人入谏而被黜,至今史册均称贬,何谓无议!」随后众人争论不休,于是退下。杨荣、蹇义对夏原吉、杨士奇说:「皇上有此志向很久了,不是我们臣下能够阻止的。」夏原吉称:「但应当商议处置皇后。」杨士奇称:「今天我听到皇上所称的皇后过失,均非应当废后的罪过。」于是众人商议不决。次日,宣宗召见杨士奇、杨荣到西角门,问商议结果。杨荣从怀中取出一纸,列出皇后过失二十事,均为诋毁,称:「以此可以废后了。」宣宗看了其中两三件事后,就艴然变色道:「你们这样诬陷,难道宫庙无神灵就看不到了么?」对杨士奇说:「你怎么看?」杨士奇答道:「汉光武帝废后,诏书曰:『异常之事,非国休福。』宋仁宗废后,后来非常后悔。希望陛下谨慎。」宣宗不悦,于是命两人退下。此后又一天,宣宗召问杨士奇,杨士奇说:「此事皇太后必然有主张。」宣宗称:「和你们商议,这本就是皇太后之意。」后又一日,宣宗独自在文华殿召见杨士奇,问应当如何处置。杨士奇于是问:「胡皇后与孙贵妃相处如何?」宣宗说:「非常和睦亲爱。但是我看重皇子,而皇后病重不宜子,故欲正其母以区别。现在皇后生病多月,贵妃经常看望,慰藉甚勤。」杨士奇进言道:「现在可趁其生病,而劝导其辞让皇后位。于是进对都为礼仪,而恩眷亦不衰。」宣宗颔首表示赞同。几天后,宣宗再次召见杨士奇,称:「你所说的主张非常好,皇后欣然辞职。孙贵妃不接受,太后亦尚未听辞。然而皇后仍然坚持辞去。」杨士奇道:「若如此,希望皇上您对待两位相同。当年宋仁宗废郭后,而对郭氏恩意加厚。」宣宗赞同并说:「我不会食言的。」于是此议论遂定。
- 废立 宣德三年二月,宣宗令皇后胡善祥上辞位表,退居长安宫,赐号静慈仙师,而册立孙贵妃为皇后:“皇后胡氏,自惟多疾,不能承祭养,重以无子,固怀谦退,上表请閒。朕念夫妇之义,拒之不从。而陈词再三,乃从所志,就閒别宫。其称号、服食、侍从悉如旧。贵妃孙氏,皇祖太宗选嫔于朕。十有馀年,德义之茂,冠于后宫。实生长子,已立为皇太子。群臣咸谓《春秋》之义,母以子贵,宜正位中宫。今允所请,册妃孙氏为皇后。”宣宗之母张太后怜悯胡废后,经常召居清宁宫。内廷朝宴,张太后命胡废后位居孙皇后之上,孙皇后亦为此经常感到不快。胡氏无过被废,天下人听后为之同情。数年后,宣宗亦感到后悔,曾自我解嘲道,「这是我年少冲动所为啊。」
- 后续 正统七年,一向怜悯胡废后-的张太皇太后去世,胡废后痛哭不已,次年亦去世,明英宗以嫔御之礼葬至金山。土木之变中,明英宗被俘,孙太后命郕王监国,明景帝即位后,尊其为上圣皇太后。当时英宗在迤北,孙皇太后亦多次寄禦寒衣裘。英宗归朝后,被景帝幽禁于南宫,孙太后数次省视。此后石亨发动夺门之变,首先密告孙太后,得到许可。英宗复辟后,上徽号曰圣烈慈寿皇太后,此为明朝宫闱徽号之始。天顺六年九月,孙太后去世,英宗尊谥曰孝恭懿宪慈仁庄烈齐天配圣章皇后,合葬景陵,祔太庙。而英宗生母,竟无人所知。孙太后去世后,钱皇后对英宗说:「当年胡皇后贤而无罪,废为仙师。其死时,人们畏惧孙太后,其殓葬皆不如礼。」于是劝其恢复原位。英宗问大学士李贤,李贤表示赞同,并称:「陛下此心,天地鬼神实临之。然臣以陵寝、享殿、神主俱宜如奉先殿式,庶称陛下明孝。」天顺七年,英宗追谥尊胡皇后为恭让诚顺康穆静慈章皇后,修陵寝,未祔太庙。
第四百七十五夜 仁宣之治
- 仁宣之治又称仁宣盛世、仁宣致治,是明成祖朱棣以后,明仁宗朱高炽和明宣宗朱瞻基采取的宽松治国和息兵养民等一系列政策使得国家出现盛世的局面,为明初三大盛世之一,后人将永乐盛世和宣德时的太平合称为"永宣盛世"。
- 明初社会经济经洪武、建文、永乐三朝的恢复发展,到仁宗、宣宗两朝,出现了社会经济的繁荣。永乐帝驾崩后,他的儿子朱高炽、孙子朱瞻基先后即位,是为明仁宗、明宣宗,这个时期被认为是明朝国力最强、政治最清明的时期。明仁宗时“停罢采买,平反冤滥,贡赋各随物资产,陂池与民同利”。下令息兵养民,并停止宝船下西洋,停止皇家采办珠宝等行为。这些做法,使社会矛盾缓和,百姓得以休养生息,生产力得到发展,开启了一个稳定、强盛的时代。明宣宗即位后迅速平定了汉王朱高煦的叛乱,并延续明仁宗的治国理念,实行重农政策,赈荒惩贪,继续重用“三杨”,息兵养民,赈荒惩贪,使明朝天下安定,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仁宣两朝,内阁大学士杨士奇、杨溥、杨荣执掌朝政,多有建树。
- 他们在位期间政治清明,法纪严明,经济发展,仓廪充实,百姓安居,社会稳定,蔚然有治平之象,形成了明代早期国泰民安的升平景观。后世称之为“仁宣之治”,堪比周朝的“成康之治”、汉朝的“文景之治”和唐朝的贞观之治。宣德十年(1435年),朱瞻基去世,年仅三十八岁。仁宣之治就此完结。